财字【2022】2号
各系(室)、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结算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人/学年,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按750元/人结算。
二、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因疫情原因学生未能按期返校学习,不返校学生将不再收取住宿费。
三、因毕业、取东西等原因返校临时住宿的,学校不再计算住宿费。
四、存在欠费的学生,待欠费结清后才能结算住宿费。
五、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在6月30前结算完成,学校将其住宿费差额转至学生建行学子卡。非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在7月15前结算完成,并将其住宿费差额转至学生建行学子卡。
联系人:学生处孙老师,电话0512-66554318
财务处樊老师,电话0512-6657812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