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22〕4号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办财函〔2022〕1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从维护师生利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排查同步开展,切实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一、及早监测排查风险。要按照“及早监测排查风险苗头、及早化解处置风险隐患”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4-6月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对于监测预警、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苗头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防范宣传教育。结合本部门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隐患,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标语、主题海报、微动漫等作品,掀起密集宣传高潮,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在集中宣传活动中,要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如有相关问题,请填报《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表》(附件2),于2022年6月29日下班前将书面排查情况统计表(排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财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雯怡
联系方式:0512-66558326
邮箱:594759539@qq.com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三:宣传参考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