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筹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采购招标和财务工作。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围绕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资产的有偿使用和资本的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学校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助力学校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下设会计科(预算科)、收费与专项管理科、资产与设备管理科。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财务规划、负责财务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二)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组织事业财务核算、资产价值管理等核算管理工作
(三)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及财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
(四)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
(五)负责审核报批学校行政事业性和代收费类等收费项目,组织拟订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六)归口规范管理学校各类型财务票据
(七)负责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统计报告
(八)负责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九)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财务业务指导咨询
(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