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23】2号
各位同学: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学生本学年实际选课结果,结算本学年实际应该缴纳的学分学费,其中本学年选课超过秋学期已预缴学分的学生要根据实际选课情况结算学分学费。近期财务处将统一进行扣费。
一、查询方法
学生可登录苏州城市学院网站https://www.szcu.edu.cn/在首页选择“综合服务”—“校内信息”—“学生缴费查询”、或登录企业微信—数字门户—应用—学生缴费查询,通过选择“2022学年”查询本学年学分学费结算情况,通过选择其他学年,查询往年缴费情况。
二、学费缴纳方式:
请同学们在2023年3月30日前,将应缴学费及代办费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学子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
如有疑问,请向财务处樊老师咨询(咨询电话:66578125)。
财务处将从2023年3月31日开始扣费,请广大学生及时将应该缴纳的学分学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