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提升学校采购相关人员政策执行和业务操作水平,2023年9月14日下午,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在综合楼122室组织召开了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业务培训会,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3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吉成元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对学校6月份颁发的《苏州城市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学习掌握了学校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组织机构、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及合同管理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实例对学校采购项目的申请审批及实施流程进行了相关说明,对采购和招投标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和交流。
培训会特别邀请了学校纪委办公室王枝老师就采购与招标工作中清正廉洁及纪律等方面对参与培训的采购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控制项目采购各个环节上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行事,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通过培训,学校采购相关人员树立了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的法治观念,强化了采购工作行为规范,提高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