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24〕1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和实际情况,各二级单位已划拨日常工作经费及业务接待费。原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扎口管理的经费从2024年1月1日起由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具体如下:
一、差旅费
凭出差备案、发票、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材料在二级单位经费中报销。
二、接待费
1、校外接待用餐:凭公函或邀请函、《苏州城市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发票、用餐清单、支付依据等材料在二级单位业务接待费中报销。
2、校内接待用餐:凭苏州城市学院内部结算凭证、公函或邀请函、工作餐备案表(网上流程),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统计后,内部转账结算。
3、误餐费(工作餐):凭《苏州城市学院误餐费用报销审批表》、发票、用餐清单、支付依据等材料在二级单位业务接待费中报销。
三、交通费
凭用车单、发票、清单等材料在二级单位经费中报销。
四、印刷费
凭发票、清单等材料在二级单位经费中报销。
五、办公费
1、办公用品申领系统中存在的:凭苏州城市学院内部结算凭证,通过办公用品申领系统到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领取,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统计后,内部转账结算。
2、办公用品申领系统中不存在的:可自行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购买,凭发票、清单、合同等材料在二级单位经费中报销。
六、邮电费
电话费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统计后,凭苏州城市学院内部结算凭证,内部转账结算。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