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年终结账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杨帆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次数:10

财字〔2024〕9号

各学院(部)、部门:

  2024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借款业务

  (一)12月13日(周五)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

  (二)12月13日(周五)起停止办理本年度报销业务。

  (三)各类暂借款项应于12月13日(周五)前结报,其中个人现金(包括转入个人银行卡)暂借款项必须于12月9日(周一)前结清。

  (四)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于12月9日(周一)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五)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等平台采购截止时间为12月9日(周一),已下单的订单需于12月13日(周五)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六)应收取的外单位及个人款项,请务必于12月13日(周五)前足额上缴学院账户。

  二、预借票据

  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13日(周五)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三、资产盘点与对账

  (一)材料领用结算截止至12月9日(周一),请各仓库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并将库存材料余额及盘点清单送与财务处核对。

  (二)请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图书馆协助进行2024年度固定资产对账,并将固定资产清单于12月9日(周一)送与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核对。

  

  2025年报销及借款业务开始日期将另行通知。感谢全校师生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因年终结账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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