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23】3号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字〔2014〕19号)、《关于执行国内差旅住宿费新标准的通知》(苏财行字〔2017〕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处草拟了《苏州城市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5月12日(下周五)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邮箱:wenyi_q@szcu.edu.cn
联系人:钱雯怡
联系电话:66551769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